本基金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编制(2022)年度工作报告。基金会理事会及理事、监事保证年度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基金会印章:
目录
一、基本信息
二、机构建设情况
(一)理事会情况
(二)理事会召开情况
(三)理事会成员情况
(四)监事(监事会)情况
(五)专职工作人员情况
(六)党组织建设情况
(七)人力资源情况
(八)专项基金及持有股权的实体基本情况
1、专项基金情况
2、持有股权的实体情况
三、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一)接受捐赠情况、大额捐赠收入情况
(二)公开募捐情况(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填写)
1、公开募捐收入情况
2、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备案情况
(三)公益事业支出情况/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四)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1、本年度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2、本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及助力本年度情况
3、涉外活动情况
(五)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六)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七)由基金会作为受托人的慈善信托情况(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填写)
(八)委托投资
(九)投资收益
(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十一)应收款项及客户
(十二)预付账款及客户
(十三)应付款项
(十四)预收帐款
(十五)工作总结
四、财务会计报告
(一)资产负债表
(二)业务活动表
(三)现金流量表
五、接受监督管理的情况
(一)年检年报情况
(二)评估情况
(三)行政处罚情况
(四)信用信息情况
(五)整改情况
六、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情况
七、监事意见
八、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一、基本信息
基金会名称 | 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3110000MJ0177382T | |||||||
最近一次取得税收优惠资格的年度和批次 | 是否取得 | 取得优惠的时间及有效期 | 批准文号 | |||||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 ⊙是〇否 | 2021-05-08 | 京财税[2021]775号 | |||||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 ⊙是〇否 | 2018-01-01 | 京财税(2019)611号 | |||||
其他资格 | 〇是⊙否 | |||||||
宗旨 | 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弘扬慈善精神,致力公益事业的发展。 | |||||||
业务范围 | 资助扶贫、济困、扶老、助残、助学等公益项目。 | |||||||
是否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 | ⊙是〇否 | 登记或认定时间 | 2017-02-08 | |||||
是否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 〇是⊙否 | 取得时间 | ||||||
成立时间 | 2017年02月08日 | 原始基金数额 | 8000000元 | |||||
业务主管单位 | 无 | |||||||
基金会住所 | 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后街8号院2号楼1层103 | |||||||
电子邮箱 | 1968150082@qq.com | 传真 | 无 | |||||
邮政编码 | 100161 | 网址 | http://www.flgy.org/ | |||||
秘书长 | 姓名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
许小青 | 010-57018151 | 15070235380 | 1968150082@qq.com | |||||
年检年报工作联系人 | 姓名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
周卫晶 | 010-57018151 | 13911248486 | 5603904425@qq.com | |||||
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 | 姓名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
张亚红 | 010-57018151 | 139411662999 | 470163308@qq.com | |||||
理事长 | 张晓君 | 是否兼任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 | 否 |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北京普洋会计师事务所 | 审计意见类型 | 无保留意见 | |||||
报告日期 | 2023-03-20 | 报告编号 | 普洋审字[2023]126号 普洋审字[2023]045号 |
说明:现任国家工作人员按照民函[2004]270号规定执行。
二、机构建设情况
(一)理事会情况
本届理事会成立时间:2022-08-22 |
章程规定的理事会任期(4)年 |
是否按时换届: 是 |
未按时换届原因: |
(二)理事会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召开(3)次理事会
本基金会于2022-08-19召开(1)届(14)次理事会议 |
出席理事名单:张晓君、张亚红、许小青、何小军、何成芝、陈弟海、欧日胜 |
未出席理事名单:无 |
出席监事名单:彭俐忠 |
未出席监事名单:无 |
会议决议: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了第十四次理事会,根据疫情防控政策,本次会议形式为网络视频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理事7名、实到理事7名、应列席监事1名、实列席监事1名,采取举手形式进行的表决,全票通过形成了以下决议: 1、通过了2022年上半年基金会工作 2、通过了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换届延期至2022年8月召开的延期申请 3、通过了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的提名草案 通过了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负责人提名草案 |
备注:根据疫情防控政策,本次会议形式为网络视频会议。 |
本基金会于2022-08-22召开(2)届(1)次理事会议 |
出席理事名单:张晓君、张亚红、许小青、何小军、何成芝、陈弟海、欧日胜 |
未出席理事名单:无 |
出席监事名单:彭俐忠 |
未出席监事名单:无 |
会议决议:会议内容如下: (一)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等额选举产生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 1 名,秘书长1名。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其他事项: 1. 大力支持北京那个枫林公益基金会公益基地——北京顺义区继民启智康复中心,各理事应为中心募款及招生工作献计献策 ; 2. 继续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目前仍以湖南省科技学院为重点支持院校 ; 3. 继续做好其他以教育为主的公益项目,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响应政府号召参与乡村振兴、扶老养老等公益项目 。 |
备注:根据疫情防控政策,本次会议形式为网络视频会议。 |
本基金会于2022-08-22召开(1)届(15)次理事会议 |
出席理事名单:张晓君、张亚红、许小青、何小军、何成芝、陈弟海、欧日胜 |
未出席理事名单:无 |
出席监事名单:彭俐忠 |
未出席监事名单:无 |
会议决议:(一)理事长 张晓君 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张亚红 做第一届理事会财务情况报告。会议表决通过。 (二)监事(长) 彭俐忠 宣读了监事意见(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基金会发起人、副理事长张亚红对 第一届理事会工作、第二届理事会计划 等情况进行说明,会议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无记名等额(差额)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理事7名:许小青、何小军、何成芝、张亚红、张晓君、陈弟海、欧日胜,同时宣布了新一届监事人选为 彭俐忠 。 |
备注:根据疫情防控政策,本次会议形式为网络视频会议。 |
(三)理事会成员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理事会职务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是否专职 | 政治面貌 | 本年度在基金会领取的报酬和补贴(人民币元) | 领取报酬和补贴事由 | 是否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单位现职或退(离)休干部 | 是否办理兼职审批手续 | 是否为本年度新增 | 是否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
1 | 张亚红 | 男 | ****************** | 副理事长 | 北京新桥世纪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 是 | 群众 | 36000 | 工资 | 否 | 否 | 是 | |
2 | 许小青 | 女 | ****************** | 秘书长 | 否 | ||||||||
3 | 何成芝 | 男 | ****************** | 理事 | 否 | ||||||||
4 | 何小军 | 男 | ****************** | 理事 | 否 | ||||||||
5 | 欧日胜 | 男 | ****************** | 理事 | 否 | ||||||||
6 | 陈弟海 | 男 | ****************** | 理事 | 否 | ||||||||
7 | 张晓君 | 女 | ****************** | 理事长 | 否 |
(四)监事(监事会)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政治面貌 | 本年度在基金会领取的报酬和补贴(人民币元) | 领取报酬和补贴事由 | 是否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单位现职或退(离)休干部 | 是否办理兼职审批手续 | 是否为本年度新增 | 是否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
1 | 彭俐忠 | 女 | ****************** | 否 |
说明:理事、监事工作单位职务指理事、监事现工作单位及职务,离(退)休的填写原工作单位及职务;无工作单位的填写“无”。
是否成立监事会: 有 无 |
(五)专职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构共有(5)位专职工作人员情况
说明:请填写秘书长及以下工作人员情况,如理事、监事专职在基金会工作,也需填写。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出生日期 | 学历 | 是否在基金会领取薪酬 |
张亚红 | 男 | 群众 | 19**-**-** | 硕士 | 是 |
周卫晶 | 女 | 群众 | 19**-**-** | 本科 | 是 |
张彩霞 | 女 | 群众 | 19**-**-** | 本科 | 是 |
徐雯 | 女 | 群众 | 19**-**-** | 本科 | 是 |
李钦 | 男 | 中共党员 | 19**-**-** | 本科 | 否 |
工作人员管理 | 人事管理制度 | ⊙ 有 〇 无 | 专职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人数 | 1 | |||
专职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人数 | 失业保险 | 1 | 养老保险 | 1 | 医疗保险 | 1 | |
工伤保险 | 1 | 生育保险 | 1 | ||||
财务和资产管理 | 人民币开户银行及账号(列出全部账号) | 北京招商银行万寿路支行 110926628910902 | |||||
外币开户银行及账号(列出全部账号) | 无 | ||||||
财政登记 | ⊙ 有 〇 无 | 税务登记 | ⊙登记〇未登记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 捐赠收据 □ 税务发票 □ 其他 | |||||||
使用票据种类 | |||||||
财会人员 | 姓名 | 岗位 | 专业技术资格 | ||||
周卫晶 | 会计 | 初级 |
、党组织建设情况
社会组织党员信息 | |||||||||||
党员总数 | 1 | 党员中专职人员 | 0人 | 党员中非专职人员 | 1人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日期 | 学历 | 党组织建设情况 | 党员类别 | 加入党组织日期 | 转为正式党员日期 | 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 | ||
李钦 | 男 | 汉族 | 19**-**-** | 本科 | 一般工作人员 | 正式党员 | 2008-07-01 | 2009-07-01 | 银双路社区 |
社会组织党组织信息 | ||||||||
是否建立党组织 | ☑是□否 | |||||||
党组织类型 | 流动党员党支部(功能性党组织) | 未建立党组织原因 | ||||||
党组织名称 | 中共北京市扶贫济困领域基金会第三联合委员会第一流动党员联合支部委员会 | 隶属的上级党组织名称 | 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党委 | |||||
党建组织负责人 | 张彩霞 | 社会组织内职务 | 副秘书长 | 联系电话 | 13910429395 | |||
如未建立党组织,是否被派驻党建指导员 | □有□无 | 党建指导员 | 联系电话 | |||||
群团工作情况 | 从业人员情况 | 28周岁至35周岁团员人数 | 0 | 少数民族人数 | 0 | |||
民主党派人数 | 0 | 女性人数 | 4 | |||||
组织建设情况 | □工会□共青团组织□妇联 |
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活动开展情况 | ||||
党建活动阵地 | ☑有□无 | 党建活动经费保障 | □上级拨付□管理费用列支☑自筹□其它 | |
党员教育管理、组织生活和规范化建设情况 | 按时参加党建活动,积极参加线上党课培训。全员认真学习二十大会议内容,贯彻二十大会议精神。 | |||
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落实工作任务情况 | 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落实工作任务。 | |||
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 | 党支部建设高质量推进,党建业务有效融合,所属党组织正在成为提升组织竞争力的战斗堡垒。 一是压实责任,强化考核。 建立工作联系点调研机制,定期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各级党组织知责尽责;开展党建业务综合评定。二是完善组织,激发活力,推动党建工作打开新局面;加强党建业务融合。 |
填表说明:
1.社会组织党员信息
已建立党组织的,党员总数=社会组织党组织中的党员数量;
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总数=专职党员+非专职党员。专职党员指工资、社保等人事关系属于社会组织的党员;非专党员指人事关系不属于社会组织但全职从事社会组织工作的党员,或者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中的党员;
党员详细信息列表需填写的党员信息行数应与党员总数相等。
2.社会组织党组织信息
已建立党组织的,请勾选党组织类型,请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批复党组织成立红头文件,填写党组织名称、上级党组织名称;
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请勾选未建立党组织的原因,请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党建指导员信息和群团组织建设情况。
3.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活动开展情况
“党员教育管理、组织生活和规范化建设情况”请简述落实党章党规及相关规定的情况:“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落实工作任务情况”请简述落实上级党委工作任务情况,党员组织关系属于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党委系统的党支部,请填写党员属地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请简述党组织参与内部治理等发挥作用情况;
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无需填写此部分。
4.数据字典(数据项用“、”划分):
性别:女、男
民族:汉族、少数民族
学历:专科及以下、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社会组织内职务: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常务副会长/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监事长、主任/院长、所长、理事/监事、内设机构负责人、一般工作人员、其他
党员类别:预备党员、正式党员
未建党组织原因:有党员但未建立党组织、无党员、其他原因
党组织类型: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党小组、流动党员党支部(功能性党组织)、其他
(七)人力资源情况
从业人员 | 从业人员总数(6)人 | 专职(4 )人 | 兼职(2) 人 | ||||||||||||
男 | 女 | 负责人 | 工作人员 | 负责人 | 工作人员 | ||||||||||
2人 | 4人 | 2人 | 2人 | 2人 | 0人 | ||||||||||
男 | 女 | 男 | 女 | ||||||||||||
1人 | 1人 | 1人 | 1人 | ||||||||||||
户籍 | 京籍 | 3人 | 非京籍 | 3人 | 境外人员 | 0人 | |||||||||
学历结构 | 博士及以上 | 0人 | 硕士(含在职研究生) | 1人 | 本科 | 5人 | |||||||||
大专 | 0人 | 中专 | 0人 | 高中及以下 | 0人 | ||||||||||
职称结构 | 高级职称 | 1人 | 中级职称 | 0人 | 初级职称 | 0人 | 无职称 | 5人 | |||||||
其中:高级社工师 | 0 人 | 社工师 | 0 人 | 助理社工师 | 0 人 | ||||||||||
年龄结构 | 35岁(含)及以下 | 0人 | 35岁以上-60岁(含) | 4人 | 60岁以上 | 2人 | |||||||||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 1年以内(含)的 | 1年至3年(含)的 | 3年至10年(含)的 | 10年以上的 | |||||||||||
0 | 5 | 1 | 0 | ||||||||||||
工资薪酬 | 执行工资制度 | 参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 年工资总额 | 108320.7元 | 专职人员工资总额 | 0 元 | 其他人员工资总额 | 108320.7 元 | |||||||
负责人年工资标准 | 27080.18 元 | 部门负责人年工资标准 | 27080.18元 | 工作人员年工资标准 | 27080.18元 | 从业人员平均年工资 | 27080.18 元 | ||||||||
社会保障 | 签订劳动合同 | 1 人 | 参加社会保险 | 1 人 | |||||||||||
参加住房公积金 | 1 人 | 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 1人 | 参加商业保险 | 0人 | ||||||||||
志愿者情况 | 志愿者岗位数 | 6个 | 志愿者人数 | 220 人 | |||||||||||
志愿者服务人次数 | 100127人次 | 志愿服务时间 | 7251小时 |
填报说明:
从业人员总数 = 专职 + 兼职 = 男 + 女
从业人员总数 = 学历合计 = 年龄合计 = 职称合计(不含其中) =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合计
执行工资制度包括:1行政机关、2参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参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4参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5自定岗位
三、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一)接受捐赠情况、大额捐赠收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 目 | 现金 | 非现金 | 合计 | |||||||
一、本年捐赠收入 | 300200.00 | 500000.00 | 800200.00 | |||||||
(一)来自境内的捐赠 | 300200.00 | 500000.00 | 800200.00 | |||||||
其中:来自境内自然人的捐赠 | 300200.00 | 0 | 300200.00 | |||||||
来自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 0 | 500000.00 | 500000.00 | |||||||
(二)来自境外的捐赠 | 0.00 | 0.00 | 0.00 | |||||||
其中:来自境外自然人的捐赠 | 0 | 0 | 0.00 | |||||||
来自境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 0 | 0 | 0.00 | |||||||
来自境外非政府组织组织的捐赠 | 0 | 0 | 0.00 | |||||||
二、接受非公益性捐赠情况(对捐赠人构成利益回报条件的赠与或不符合公益性目的赠与) | 0 | 0 | 0.00 | |||||||
三、大额捐赠收入情况 | ||||||||||
捐赠人 | 本年捐赠额 | 用途 | ||||||||
现金 | 非现金 | |||||||||
张晓君 | 300200.00 | 0 | 公益项目 | |||||||
东方嘉烨(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0 | 500000.00 | 公益项目 | |||||||
合计 | 300200.00 | 500000.00 | ||||||||
说明:来自境外非政府组织不包括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大额捐赠收入中的捐赠人是指本年度累计捐赠超过基金会当年捐赠收入5%以上或者500万以上的捐赠单位或个人:捐赠人如要求不公开姓名、名称的,可以其他代号代替,其他捐赠信息要公开。 | ||||||||||
项目 | 现金 | 非现金 | 合计 | 捐赠方 | 用途 | |||||
境内大使馆捐赠 | 0 | 0 | 0.00 | 0 | 无 | |||||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代表机构的捐赠 | 0 | 0 | 0.00 | 0 | 无 | |||||
境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捐赠 | 0 | 0 | 0.00 | 0 | 无 | |||||
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捐赠 | 0 | 0 | 0.00 | 0 | 无 |
2、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备案情况
本年度共开展了(0)项公益慈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
序号:1 | 是否在登记的民政部门进行了募捐方案备案 | 是 否 | |||
募捐方案的活动名称 | |||||
备案编号 | 备案时间 | ||||
是否在异地开展募捐 | 是 否 | 开展异地募捐是否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报送了募捐方案 | 是 否 | ||
是否开展互联网募捐 | 是 否 | ||||
开展互联网募捐请填写募捐平台名称 |
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 单位:人民币元 | |
项 目 | 数额 |
上年末净资产 | 9274059.87 |
本年度总支出 | 1134322.45 |
本年度用于慈善活动的支出 | 1098104.83 |
管理费用 | 36217.62 |
其他支出 | 0 |
本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占前三年年末净资产平均数额的比例) | 11.84%(本年)12.62%(前三年末净资产) |
本年度管理费用占总支出的比例 | 3.19% |
说明:本表所称慈善活动、管理费用等应符合《慈善法》、《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规定。 |
(四)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1、本年度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本年度共开展了(5)项公益慈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
项目名称 : | 枫林助学——枫林书屋 | |||
本年度是否开展了公开募捐: | 〇 是 ⊙ 否 | |||
开展公开募捐的起始时间: | ||||
本年度是否开展: | ☑ 无 □ 评比表彰 □ 节会 □ 庆典 □ 论坛 □ 研讨 □ 展会 □ 表彰活动 | |||
本年度是否进行了专项审计: | 〇 是 ⊙ 否 | |||
项目本年度收入: | 人民币0元 | |||
项目本年度支出: | 人民币822289元 | |||
项目来自公开募捐的资金(物资折价)收入: | 人民币0元 | |||
来自境外资金捐赠收入: | 人民币0元 | |||
来自境外物资捐赠收入: | 人民币0元 | |||
运作模式: 〇 资助 〇 运作 ⊙ 混合 | ||||
服务对象: | ||||
□ 所有人 □ 儿童 □ 老人 □ 某类特殊人群 □ 少数族裔 □ 残疾人 □ 妇女 □ 某种病种人群 ☑ 其他 | ||||
服务领域: | ||||
〇 体育 ⊙ 教育 〇 医疗卫生 〇 文化艺术 〇 社会服务 〇 科学研究 〇 生态环境 〇 灾害救助 〇 法律与公民权利 〇 政府倡导 〇 公益事业发展 〇 志愿服务 〇 扶贫及社区发展 〇 其他 | ||||
服务地区: | ||||
□ 境外 □ 全国 □ 北京市 □ 天津市 □ 河北省 □ 黑龙江 □ 吉林省 □ 辽宁省 □ 内蒙古自治区 □ 山西省 □ 上海市 □ 江苏省 □ 浙江省 □ 湖北省 □ 河南省 □ 山东省 □ 江西省 □ 福建省 ☑ 湖南省 □ 广东省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云南省 □ 贵州省 □ 四川省 □ 重庆市 □ 海南省 □ 西藏自治区 □ 陕西省 □ 甘肃省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青海省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安徽省 □ | ||||
本年度是否参与首都社会治理 | 〇 是 ⊙ 否 | |||
是否在京津冀开展活动 | 〇 是 ⊙ 否 | |||
项目介绍: | “枫林书屋”教育公益项目始于2019年,该项目为偏远贫困地区的学生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学习内驱力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有望为提高偏远、贫困地区的教育资源添砖加瓦、发热发光。 2022年(1月—12月),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共捐赠7所“枫林书屋”,分别为湖南永州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基、永州市东安县二小、东安县明德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岑溪市岑溪市筋竹中心小学、岑溪市明都小学、岑溪市第三中学、岑溪市归义中学。共捐赠图书2万余册,受益人数约25000人。为了振兴乡村教育,通过弥补贫困地区书籍资源的短板,向“扶贫先扶智”的目标迈进。 | |||
项目名称 : | 枫林助学—— 湖南科技学院“枫林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 | |||
本年度是否开展了公开募捐: | 〇 是 ⊙ 否 | |||
开展公开募捐的起始时间: | ||||
本年度是否开展: | □ 无 ☑ 评比表彰 □ 节会 □ 庆典 □ 论坛 □ 研讨 □ 展会 □ 表彰活动 | |||
本年度是否进行了专项审计: | 〇 是 ⊙ 否 | |||
项目本年度收入: | 人民币0元 | |||
项目本年度支出: | 人民币0元 | |||
项目来自公开募捐的资金(物资折价)收入: | 人民币0元 | |||
来自境外资金捐赠收入: | 人民币0元 | |||
来自境外物资捐赠收入: | 人民币0元 | |||
运作模式: ⊙ 资助 〇 运作 〇 混合 | ||||
服务对象: | ||||
□ 所有人 □ 儿童 □ 老人 ☑ 某类特殊人群 □ 少数族裔 □ 残疾人 □ 妇女 □ 某种病种人群 □ 其他 | ||||
服务领域: | ||||
〇 体育 ⊙ 教育 〇 医疗卫生 〇 文化艺术 〇 社会服务 〇 科学研究 〇 生态环境 〇 灾害救助 〇 法律与公民权利 〇 政府倡导 〇 公益事业发展 〇 志愿服务 〇 扶贫及社区发展 〇 其他 | ||||
服务地区: | ||||
□ 境外 □ 全国 □ 北京市 □ 天津市 □ 河北省 □ 黑龙江 □ 吉林省 □ 辽宁省 □ 内蒙古自治区 □ 山西省 □ 上海市 □ 江苏省 □ 浙江省 □ 湖北省 □ 河南省 □ 山东省 □ 江西省 □ 福建省 ☑ 湖南省 □ 广东省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云南省 □ 贵州省 □ 四川省 □ 重庆市 □ 海南省 □ 西藏自治区 □ 陕西省 □ 甘肃省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青海省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安徽省 □ | ||||
本年度是否参与首都社会治理 | 〇 是 ⊙ 否 | |||
是否在京津冀开展活动 | 〇 是 ⊙ 否 | |||
项目介绍: | “枫林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是为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部署,提高大学生自身素质,通过创业与创业实践,调动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改变自身就业心态,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培养积极的人生态度,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特在湖南科技学院内设立了“枫林教育发展基金”,每年学校举办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者均可获得项目奖学金作为鼓励,同时基金会还会对其中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在北京进行宣传和推广。 从2018年至今,枫林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已为湖南科技学院140余个创业团队提供了资金扶持。 备注:因2022年底新冠疫情原因,奖学金颁奖活动计划延迟至2023年3月举行。 | |||
项目名称 : | 助残济困——枫林关爱在启智 | |||
本年度是否开展了公开募捐: | 〇 是 ⊙ 否 | |||
开展公开募捐的起始时间: | ||||
本年度是否开展: | ☑ 无 □ 评比表彰 □ 节会 □ 庆典 □ 论坛 □ 研讨 □ 展会 □ 表彰活动 | |||
本年度是否进行了专项审计: | 〇 是 ⊙ 否 | |||
项目本年度收入: | 人民币0元 | |||
项目本年度支出: | 人民币136566.43元 | |||
项目来自公开募捐的资金(物资折价)收入: | 人民币0元 | |||
来自境外资金捐赠收入: | 人民币0元 | |||
来自境外物资捐赠收入: | 人民币0元 | |||
运作模式: 〇 资助 〇 运作 ⊙ 混合 | ||||
服务对象: | ||||
□ 所有人 □ 儿童 □ 老人 ☑ 某类特殊人群 □ 少数族裔 □ 残疾人 □ 妇女 □ 某种病种人群 □ 其他 | ||||
服务领域: | ||||
〇 体育 ⊙ 教育 〇 医疗卫生 〇 文化艺术 〇 社会服务 〇 科学研究 〇 生态环境 〇 灾害救助 〇 法律与公民权利 〇 政府倡导 〇 公益事业发展 〇 志愿服务 〇 扶贫及社区发展 〇 其他 | ||||
服务地区: | ||||
□ 境外 □ 全国 ☑ 北京市 □ 天津市 □ 河北省 □ 黑龙江 □ 吉林省 □ 辽宁省 □ 内蒙古自治区 □ 山西省 □ 上海市 □ 江苏省 □ 浙江省 □ 湖北省 □ 河南省 □ 山东省 □ 江西省 □ 福建省 □ 湖南省 □ 广东省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云南省 □ 贵州省 □ 四川省 □ 重庆市 □ 海南省 □ 西藏自治区 □ 陕西省 □ 甘肃省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青海省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安徽省 □ | ||||
本年度是否参与首都社会治理 | 〇 是 ⊙ 否 | |||
是否在京津冀开展活动 | ⊙ 是 〇 否 | |||
项目介绍: | 项目内容:教育改变人生,对于残障孩子来说,接受教育更是融入社会的关键一步,也是与出生时的缺憾相搏的一个筹码。可我国残疾儿童的教育,仍面临一些问题与挑战。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多次到北京市顺义区继民启智康复中心,看望这里的孩子与辛勤的特教领导与员工,深入了解了学校孩子们的家庭、在校学习和生活状况,并提供物资捐助。 已经取得或预期成效:该项目开始于2017年,至今已持续5年。2020年至今受疫情影响,启智中心连年亏损。2021年底,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理事会决定加大对中心的扶持力度,与北京市顺义区继民启智康复中心共同商定合作意向,决定并肩奋斗,扩大规模、提升影响力,为更多需要康复的特殊人群提供更优质的有效的服务。 2022年4月,北京市顺义区继民启智康复中心挂牌成为“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公益基地”。本基金会除定期捐赠善款、物资,探望师生外,还帮助中心进行宣传、招生,希望能让更多人正确认识、对待这些特殊人群,帮助心智障碍人士活的有尊严,让他们自食其力学会生存技能,提高生活品质,改变他们的人生。 | |||
项目名称 : | 敬老爱老——大家一起来关爱 | |||
本年度是否开展了公开募捐: | 〇 是 ⊙ 否 | |||
开展公开募捐的起始时间: | ||||
本年度是否开展: | ☑ 无 □ 评比表彰 □ 节会 □ 庆典 □ 论坛 □ 研讨 □ 展会 □ 表彰活动 | |||
本年度是否进行了专项审计: | 〇 是 ⊙ 否 | |||
项目本年度收入: | 人民币0元 | |||
项目本年度支出: | 人民币5152.7元 | |||
项目来自公开募捐的资金(物资折价)收入: | 人民币0元 | |||
来自境外资金捐赠收入: | 人民币0元 | |||
来自境外物资捐赠收入: | 人民币0元 | |||
运作模式: 〇 资助 〇 运作 ⊙ 混合 | ||||
服务对象: | ||||
□ 所有人 □ 儿童 ☑ 老人 □ 某类特殊人群 □ 少数族裔 □ 残疾人 □ 妇女 □ 某种病种人群 □ 其他 | ||||
服务领域: | ||||
〇 体育 〇 教育 〇 医疗卫生 〇 文化艺术 〇 社会服务 〇 科学研究 〇 生态环境 〇 灾害救助 〇 法律与公民权利 〇 政府倡导 〇 公益事业发展 ⊙ 志愿服务 〇 扶贫及社区发展 〇 其他 | ||||
服务地区: | ||||
□ 境外 □ 全国 ☑ 北京市 □ 天津市 □ 河北省 □ 黑龙江 □ 吉林省 □ 辽宁省 □ 内蒙古自治区 □ 山西省 □ 上海市 □ 江苏省 □ 浙江省 □ 湖北省 □ 河南省 □ 山东省 □ 江西省 □ 福建省 □ 湖南省 □ 广东省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云南省 □ 贵州省 □ 四川省 □ 重庆市 □ 海南省 □ 西藏自治区 □ 陕西省 □ 甘肃省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青海省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安徽省 □ | ||||
本年度是否参与首都社会治理 | 〇 是 ⊙ 否 | |||
是否在京津冀开展活动 | ⊙ 是 〇 否 | |||
项目介绍: | 项目内容:关爱老、弱、病等需要帮助缺少陪伴的普通人士,组织学校和社会上的爱心人士到敬老院、康养院表演节目、捐赠物资、拍摄纪念照等爱心活动。该项目为常设项目,基金会与湖南、北京的生活社区、养老机构联合,每个月都定期探望鳏寡独孤等需要帮助的人士。 已经取得或预期成效:该项目从2017年开始,已持续5年,受益人数500余人。除了捐赠物资,基金会还带去了更为珍贵的精神关怀和心灵的慰藉。关爱今天的他们就是关爱明天的我们,简单的陪伴、真诚的关爱,能给他们带去多一些温暖。 2022年金秋,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与北京市西城区银龄老年公寓共同联手,在北京”快乐五十舞蹈社团“的鼎力支持下成功举办了”庆十一 祝重阳 喜迎二十大“的表演庆祝活动。 | |||
项目名称 : | 追寻红色印记,不忘红色初心——枫林公益到韶山 | |||
本年度是否开展了公开募捐: | 〇 是 ⊙ 否 | |||
开展公开募捐的起始时间: | ||||
本年度是否开展: | ☑ 无 □ 评比表彰 □ 节会 □ 庆典 □ 论坛 □ 研讨 □ 展会 □ 表彰活动 | |||
本年度是否进行了专项审计: | 〇 是 ⊙ 否 | |||
项目本年度收入: | 人民币0元 | |||
项目本年度支出: | 人民币0元 | |||
项目来自公开募捐的资金(物资折价)收入: | 人民币0元 | |||
来自境外资金捐赠收入: | 人民币0元 | |||
来自境外物资捐赠收入: | 人民币0元 | |||
运作模式: 〇 资助 〇 运作 ⊙ 混合 | ||||
服务对象: | ||||
□ 所有人 □ 儿童 □ 老人 □ 某类特殊人群 □ 少数族裔 □ 残疾人 □ 妇女 □ 某种病种人群 ☑ 其他 | ||||
服务领域: | ||||
〇 体育 〇 教育 〇 医疗卫生 〇 文化艺术 〇 社会服务 〇 科学研究 〇 生态环境 〇 灾害救助 〇 法律与公民权利 ⊙ 政府倡导 〇 公益事业发展 〇 志愿服务 〇 扶贫及社区发展 〇 其他 | ||||
服务地区: | ||||
□ 境外 □ 全国 ☑ 北京市 □ 天津市 □ 河北省 □ 黑龙江 □ 吉林省 □ 辽宁省 □ 内蒙古自治区 □ 山西省 □ 上海市 □ 江苏省 □ 浙江省 □ 湖北省 □ 河南省 □ 山东省 □ 江西省 □ 福建省 ☑ 湖南省 □ 广东省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云南省 □ 贵州省 □ 四川省 □ 重庆市 □ 海南省 □ 西藏自治区 □ 陕西省 □ 甘肃省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青海省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安徽省 □ | ||||
本年度是否参与首都社会治理 | 〇 是 ⊙ 否 | |||
是否在京津冀开展活动 | 〇 是 ⊙ 否 | |||
项目介绍: | 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积极开展党建活动。2022年,基金会积极参加流动党员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学习培训。6月末,在基金会领导的带领下,工作人员及志愿者来到伟大领袖毛主席诞生地进行党建教育活动,恰逢七一,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在“寓教于游”中更直观、更深入地了解革命历史、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学习革命斗争精神,继承先辈遗志、发扬革命传统,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以庆祝建党101周年,满怀信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
说明:1、项目介绍应包括项目内容、运行时间、目标、受益方、已经取得或预期成效及项目合作方等。
2、上述项目应当包括专项基金开展的公益项目。
本年度参与乡村振兴和东西部协作情况
单位名称: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 联络人姓名:徐雯 联系方式:13671254003
2022年度参与乡村振兴和东西部协作捐赠情况统计表 单位:(元)
序号 | 捐赠日期 | 捐赠方式 | 捐赠金额 | 捐赠地区 | 接收单位或地区(具体到县、乡、村) | 内容描述 | |
现金 | 物资折价 | ||||||
1 | 2022-04-29 | 物资 | 0 | 117589 | 湖南省 |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93号共青团永州市委。 | 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为湖南省永州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基地永州市团委青少年图书角项目捐赠5000册青少年心理健康类书籍。 根据捐赠合同进行物资折价。 |
2 | 2022-03-30 | 物资 | 0 | 4698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岑溪市筋竹中心小学、岑溪市明都小学、岑溪市第三中学、岑溪市归义中学。 | 捐赠图书共20000册(每所学校5000册),受益人数13308人。 根据捐赠合同进行物资折价。 |
3 | 2022-02-20 | 物资 | 0 | 234900 | 湖南省 |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白牙市镇东安大道153号东安县教育局办公楼702室东安县教育基金会。 | 通过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教育基金会为东安县2所学校东安县二小、东安县明德学校捐赠图书共10000册,受益人数5148人。 根据捐赠合同进行物资折价。 |
填报说明:
1.捐赠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可填报已经到位的款物。
2.捐赠范围:现金和实物捐赠。实物折价应该符合有关估价方法的要求,并在内容描述中说明估价方法。
3.捐赠方式:资金、物资、民政部认可的网络捐赠平台。
4.捐赠数据要真实可靠,能提供相关捐赠收据或相关捐赠证明材料(如签订帮扶协议)。
5.捐赠地区:下拉菜单选项(31个省级行政区)。
6.接受单位或地区:需要填报详细到具体现金和物资落实地,如受益对象为个人,具体到该人所在村级行政区划。
7.内容描述:对捐赠现金、物资及主要受益人群等进行简要描述,不超过50字。
8.社会组织动员企业会员或个人会员发起的捐赠活动应在内容描述栏中明确表述,并列出主要会员的名称。
2022年度参与乡村振兴和东西部协作项目统计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 | 详细地点 | 项目类别 | 全年累计投入 | 项目概述 |
1 | 枫林助学——枫林书屋 | 湖南省 |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93号共青团永州市委。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白牙市镇东安大道153号东安县教育局办公楼702室东安县教育基金会。 | 教育 | 352489 | 为湖南省永州市团委青少年图书角项目捐赠5000册青少年心理健康类书籍。通过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教育基金会为东安县2所学校东安县二小、东安县明德学校设置枫林书屋,捐赠图书共10000册。 |
2 | 枫林助学——枫林书屋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岑溪市筋竹中心小学、岑溪市明都小学、岑溪市第三中学、岑溪市归义中学。 | 教育 | 469800 |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岑溪市四所学校设立“枫林书屋”共捐赠图书共20000册(每所学校5000册)。 |
填报说明:
1.项目地到省级,下拉菜单选项(31个省级行政区);
2.详细地点具体到县、乡镇、村;
3.项目类别:产业、教育、健康、科技、金融、生活资助、生态、基础设施、志愿服务、消费;
4.单位:元;
5.项目概述:不超过100字;
6.对志愿服务、技能培训、软件、知识产权等非现金物资类的投入按折价填报,并在项目概述中说明折价办法;
7.社会组织动员企业会员或个人会员发起的帮扶项目应在项目中明确表述,并列出主要会员的名称。
3、涉外活动情况
(1) 参加国际会议和出访情况 | ||||
本年度参加国际会议情况 | 共计参加次,其中 | 主办(联合主办) | 承办(联合承办) | 参与 |
次 | 次 | 次 | ||
本年度出国(境)情况 | 组织或者参与出访团组共计个,本单位共计人次出访。 |
(2)在境外设立机构情况 | ||||||
序号 | 机构名称 | 所在国家(地区) | 机构类型 | 设立时间 | 负责人 | 外派工作人员人数 |
说明:1.本栏目统计本单位截止2022年底建立的所有境外机构 | ||||||
2.机构类型包括: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法人实体机构、其他。 |
(3)对外交流合作项目 (含分支、代表机构开展的合作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资金(人民币元) | 实施国家(地区) | |
说明:项目不包括会议、考察、访问等非项目性的一次性活动。 |
(4)参加国际组织(含分支、代表机构参加的境外组织) | |||||
序号 | 国际组织名称(中、英文全称) | 国际组织类型 | 参加时间 | 担任职务或获得资格情况 | |
说明: |
1、本栏目统计本单位截止2022年底仍然有效参加的所有国际组织。 |
2、职务或资格类型包括:会员、担任国际组织分支机构具体职务、担任国际组织具体职务、获得国际组织某种资格或认可(如谘商地位、建立正式官方关系)等。 |
(5) 2022年对外活动主要成绩、问题和管理政策建议 |
(6)外籍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情况 | |||||||
外籍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情况 | 类型 | 负责人 | 理事 | 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 | 工作人员 | 会员 | 志愿者 |
人数 | |||||||
注:负责人包括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校长、院长等)。 |
(五)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项目名称 | 收入 |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 |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 |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 |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 | 其他费用 | 总计 |
枫林助学——枫林书屋 | 0 | 822289.00 | 0 | 0 | 0 | 0 | 822289.00 |
助残济困——枫林关爱在启智 | 0 | 136566.43 | 0 | 0 | 0 | 0 | 136566.43 |
合 计 | 0.00 | 958855.43 | 0.00 | 0.00 | 0.00 | 0.00 | 958855.43 |
说明:
1、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名称应与公益项目开展情况表中项目名称一致;
2、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标准由基金会章程规定。如基金会章程没有规定重大慈善项目标准,满足下列条件的公益慈善项目应填列上表:
(1)该项目的捐赠收入超过基金会当年捐赠总收入的20%;
(2)该项目的支出超过基金会当年总支出的20%;
(六)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项目名称 | 大额支付对象 | 支付金额 | 占基金会年度公益总支出比例 | 用途 |
枫林助学——枫林书屋 |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93号共青团永州市委联系人曾念 | 117589.00 | 12.19% | 助学项目捐款 |
助残济困——枫林关爱在启智 | 北京市顺义区继民启智康复中心郑建伟 | 136566.43 | 14.16% | 助残济困项目捐款 |
枫林助学——枫林书屋 | 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筋竹中心小学岳渺寿、明都小学梁燕萍、第三中学曾伟剑、归义中学严临升。 | 469800.00 | 48.73% | 助学项目捐款 |
枫林助学——枫林书屋 |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教育基金会周龙德。 | 234900.00 | 24.36% | 助学项目捐款 |
合 计 | 958855.43 | 99.44% |
说明:基金会向某交易方支付金额占一个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支出5%以上的,该交易方为该项目的大额支付对象。
(七)由基金会作为受托人的慈善信托情况(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填写)
本年度共开展了慈善信托,涉及域,金额总计元。 | |||
慈善信托名称 | 委托方 | 用途 | 共同受托方 |
(八)委托投资(是指将财产委托给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进行投资)
受托人 | 受托人法定代表人 | 受托人是否是受金融监管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 | 委托金额 | 委托期限 | 收益确定方式 | 当年实际收益金额 | 当年实际收回金额 |
合 计 |
说明:是否具有金融机构资质是指由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授予的金融机构资质。
(九)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湖南小牧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352000.00 | 0 |
合 计 | 352000.00 | 0.00 |
(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关联方 | 与基金会的关系 | ||
张亚红 | 发起人 | ||
张晓君 | 主要捐赠人 | ||
东方嘉烨(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捐赠人 |
说明:关联方包括发起人、主要捐赠人、管理人员(理事、监事、分支机构负责人)、基金会理事主要来源单位、基金会投资的被投资方、基金会设立的其他民间非营利组织、其他与基金会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个人或组织。
(1)基金会与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 | 基金会向关联方出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 基金会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购买服务 | 基金会接受关联方捐赠 | ||
本年发生额(人民币元) | 余额(人民币元) | 本年发生额(人民币元) | 余额(人民币元) | 本年发生额(元) | |
张亚红 | 0 | 0 | 0 | 0 | 0 |
张晓君 | 0 | 0 | 0 | 0 | 0 |
东方嘉烨(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0 | 0 | 0 | 0 | 0 |
(2)关联方未结算应收项目余额
关联方名称 | 年初账面余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
张亚红 |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
应收账款: | 0 | 0% | 0 | 0% |
合 计 | ||||
其他应收款: | 0 | 0% | 0 | 0% |
合 计 |
关联方名称 | 年初账面余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
张晓君 |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
应收账款: | 0 | 0% | 0 | 0% |
合 计 | 0 | 0 | ||
其他应收款: | 0 | 0% | 0 | 0% |
合 计 | 0 | 0 |
关联方名称 | 年初账面余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
东方嘉烨(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
应收账款: | 0 | 0% | 0 | 0% |
合 计 | 0 | 0 | ||
其他应收款: | 0 | 0% | 0 | 0% |
合 计 | 0 | 0 |
(3)关联方未结算预付项目余额
关联方名称 | 年初账面余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
张亚红 |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
预付账款: | 0 | 0% | 0 | 0% |
合 计 |
关联方名称 | 年初账面余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
张晓君 |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
预付账款: | 0 | 0% | 0 | 0% |
合 计 | 0 | 0 |
关联方名称 | 年初账面余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
东方嘉烨(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
预付账款: | 0 | 0% | 0 | 0% |
合 计 | 0 | 0 |
(4)关联方未结算应付项目余额 | ||||
关联方名称 | 年初账面余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
—请选择— |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
应付账款: | 0 | 0% | 0 | 0% |
合 计 | ||||
其他应付款: | 0 | 0% | 0 | 0% |
合 计 |
(5)关联方未结算预收项目余额 | ||||
关联方名称 | 年初账面余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当年总应收百分比 | |
% | % | |||
合 计 |
(十一)应收款项及客户(1)、应收款项账龄: | ||||||
账 龄 | 年初账面余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1年以内 | 0 | 0 | 0 | 0 | 0 | 0 |
1-2年 | 0 | 0 | 0 | 0 | 0 | 0 |
2-3年 | 0 | 0 | 0 | 0 | 0 | 0 |
3年以上 | 0 | 0 | 0 | 0 | 0 | 0 |
合 计 |
(2)、应收款项客户: | ||||||
客户名称 | 年初账面余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欠款时间 | 欠款原因 |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
无 | 0 | 0 | 0 | 0 | 0 | 0 |
合 计 | ―― | ―― | ―― | ―― |
(十二)预付账款及客户 (1)、预付账款账龄: | ||||||
账 龄 | 年初账面余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1年以内 | 0 | 0 | 0 | 0 | 0 | 0 |
1-2年 | 0 | 0 | 0 | 0 | 0 | 0 |
2-3年 | 0 | 0 | 0 | 0 | 0 | 0 |
3年以上 | 0 | 0 | 0 | 0 | 0 | 0 |
合 计 |
(2)、预付账款客户: | ||||||
客户名称 | 年初账面余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欠款时间 | 欠款原因 |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
无 | 0 | 0 | 0 | 0 | 0 | 0 |
合 计 | ―― | ―― | ―― | ―― |
(十三)应付款项 | ||||
项目 | 年初账面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减少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16000 | 67550 | 0 | 83550 |
其他应付款 | 320812.06 | 452353.45 | 0 | 5073165.51 |
合计 | 336812.06 | 519903.45 | 5156715.51 |
(十四)预收账款 | ||||
项目 | 年初账面余额 | 本年增加额 | 本年减少额 | 年末账面余额 |
无 | 0 | 0 | 0 | 0 |
合计 |
(十五)工作总结
用文字描述基金会本年度的成绩和不足: |
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2022年已经过去,在这艰难的一年里,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稳扎稳打,脚踏实地,在理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北京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顺利完成基金会新办公地址的变更、秘书长的变更以及基金会理事会的换届工作。 枫林公益一直秉承整合优良公益资源,提供科学的公益服务,集天下之善心,为人民谋福祉,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和党中央保持一致,让社会各界帮扶人群和被帮扶人群在枫林公益平台上感悟人人助我,我助人人的理念,让爱得以不断传承、延续,为有情怀的人提供奉献爱心的机会,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 一、党支部建设 我基金会深知公益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党和政府在整体社会治理上的规划与指引,对我基金会的发展和进步也是密不可分的。做好党建工作一方面是监管要求,另一方面也能帮助公益组织从战略上理解和遵循执政党的政策方针。枫林公益对上级党组织下达的任务密切配合,在第一时间完成,并在基金会内部多次开展党建活动。 2022年,基金会积极参加流动党员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学习培训。6月末,在基金会领导的带领下,工作人员及志愿者来到伟大领袖毛主席诞生地进行党建教育活动,恰逢七一,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在“寓教于游”中更直观、更深入地了解革命历史、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学习革命斗争精神,继承先辈遗志、发扬革命传统,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以庆祝建党101周年,满怀信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2022年公益项目执行情况 枫林公益坚持实事求是,按需帮扶,走进社会和学校调研,根据帮扶对象提供的需求,不断完善公益项目方案,精准帮扶,做到我们给予的正是他们真正需要的。同时加强宣传,努力打造基金会品牌公益项目,塑造基金会的品牌形象,树立基金会的良好口碑。 2022年因疫情防控政策,我基金会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持续开展了以下乡村振兴、帮扶助学、尊老爱老老、济困助残等公益项目。 1、枫林书屋——枫林助学,振兴乡村 “枫林书屋”教育公益项目始于2019年,该项目为偏远贫困地区的学生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学习内驱力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有望为提高偏远、贫困地区的教育资源添砖加瓦、发热发光。 2022年(1月—12月),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共捐赠7所“枫林书屋”,分别为湖南永州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基永州市团委青少年图书角项目、永州市东安县二小、东安县明德学校,广西省梧州岑溪市的岑溪市筋竹中心小学、岑溪市明都小学、岑溪市第三中学、岑溪市归义中学。共捐赠图书2万余册,受益人数约25000人。该项目宗旨为振兴乡村教育,通过弥补贫困地区书籍资源的短板,向“扶贫先扶智”的目标迈进。 2、枫林助学—— 湖南科技学院“枫林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 “枫林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是为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部署,提高大学生自身素质,通过创业与创业实践,调动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改变自身就业心态,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培养积极的人生态度,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特在湖南科技学院内设立了“枫林教育发展基金”,每年学校举办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者均可获得项目奖学金作为鼓励,同时基金会还会对其中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在北京进行宣传和推广。 从2018年至今,枫林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已为湖南科技学院140余个创业团队提供了资金扶持。 备注:因2022年底新冠疫情原因,奖学金颁奖活动计划延迟至2023年3月举行。 3、助残济困——枫林关爱在启智 教育改变人生,对于残障孩子来说,接受教育更是融入社会的关键一步,也是与出生时的缺憾相搏的一个筹码。可我国残疾儿童的教育,仍面临一些问题与挑战。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多次到北京市顺义区继民启智康复中心,看望这里的孩子与辛勤的特教领导与员工,深入了解了学校孩子们的家庭、在校学习和生活状况,并提供物资捐助。 该项目开始于2017年,至今已持续5年。2020年至今受疫情影响,启智中心连年亏损。2021年底,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理事会决定加大对中心的扶持力度,与北京市顺义区继民启智康复中心共同商定合作意向,决定并肩奋斗,扩大规模、提升影响力,为更多需要康复的特殊人群提供更优质的有效的服务。 2022年4月,北京市顺义区继民启智康复中心挂牌成为“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公益基地”。本基金会除定期捐赠善款、物资,探望师生外,还帮助中心进行宣传、招生,希望能让更多人正确认识、对待这些特殊人群,帮助心智障碍人士活的有尊严,让他们自食其力学会生存技能,提高生活品质,改变他们的人生。 4、敬老爱老——大家一起来关爱 关爱老、弱、病等需要帮助缺少陪伴的普通人士,组织学校和社会上的爱心人士到敬老院、康养院表演节目、捐赠物资、拍摄纪念照等爱心活动。该项目为常设项目,基金会与湖南、北京的生活社区、养老机构联合,每个月都定期探望鳏寡独孤等需要帮助的人士。 已经取得或预期成效:该项目从2017年开始,已持续5年,受益人数500余人。除了捐赠物资,基金会还带去了更为珍贵的精神关怀和心灵的慰藉。关爱今天的他们就是关爱明天的我们,简单的陪伴、真诚的关爱,能给他们带去多一些温暖。 2022年金秋,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与北京市西城区银龄老年公寓共同联手,在北京”快乐五十舞蹈社团“的鼎力支持下成功举办了”庆十一 祝重阳 喜迎二十大“的表演庆祝活动。 5、追寻红色印记,不忘红色初心——枫林公益到韶山 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积极开展党建活动。2022年,基金会积极参加流动党员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学习培训。6月末,在基金会领导的带领下,工作人员及志愿者来到伟大领袖毛主席诞生地进行党建教育活动,恰逢七一,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在“寓教于游”中更直观、更深入地了解革命历史、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学习革命斗争精神,继承先辈遗志、发扬革命传统,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以庆祝建党101周年,满怀信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社会意义 疫情三年,枫林公益的脚步没有停滞不前,所开展的项目均受到了社会广泛的好评。同时,在日常的项目开展中,基金会志愿者因深入参与枫林公益事业,而葆有积极的评价,纷纷以参与枫林项目而为荣。这极大的激发了枫林所影响下的社会公众参与公益的热情。 四、自我评价 枫林公益在大家的关注和支持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受到了捐赠人及社会公众的广泛赞誉和认可。但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距做好一个基金会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我们虽然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距做好一个基金会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一是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和深度还不够;二是工作中有急躁情绪,方式方法过于简单,需要进一步改进。三是工作中坚持与时俱进、大胆创新还有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对工作、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脚踏实地,兢兢业业,不骄不躁,虚心学习,提升综合能力,更好地为公益事业发展贡献微薄的力量。 |
四、财务会计报告
(一)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 行次 | 年初数 | 期末数 | 负债和净资产 | 行次 | 年初数 | 期末数 |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
货币资金 | 1 | 145103.16 | 232026.55 | 短期借款 | 61 | 0 | 0 |
短期投资 | 2 | 0 | 0 | 应付款项 | 62 | 336812.06 | 404715.51 |
应收款项 | 3 | 0 | 0 | 应付工资 | 63 | 12119.97 | 11799.27 |
预付账款 | 4 | 0 | 0 | 应交税金 | 65 | 0 | 0 |
存 货 | 8 | 0 | 0 | 预收账款 | 66 | 0 | 0 |
待摊费用 | 9 | 75797.25 | 75797.25 | 预提费用 | 71 | 0 | 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 | 15 | 0 | 0 | 预计负债 | 72 | 0 | 0 |
其他流动资产 | 18 | 0 | 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 74 | 0 | 0 |
流动资产合计 | 20 | 220900.41 | 307823.80 | 其他流动负债 | 78 | 0 | 0 |
流动负债合计 | 80 | 348932.03 | 416514.78 | ||||
长期投资: | |||||||
长期股权投资 | 21 | 9400000.00 | 9400000.00 | 长期负债: | |||
长期债权投资 | 24 | 0 | 0 | 长期借款 | 81 | 0 | 0 |
长期投资合计 | 30 | 9400000.00 | 9400000.00 | 长期应付款 | 84 | 0 | 0 |
其他长期负债 | 88 | 0 | 0 | ||||
固定资产: | 长期负债合计 | 90 | 0.00 | 0.00 | |||
固定资产原价 | 31 | 6767.50 | 6767.50 | ||||
减:累计折旧 | 32 | 4676.01 | 5552.85 | 受托代理负债: | |||
固定资产净值 | 33 | 2091.49 | 1214.65 | 受托代理负债 | 91 | 0 | 0 |
在建工程 | 34 | 0 | 0 | ||||
文物文化资产 | 35 | 0 | 0 | 负债合计 | 100 | 348932.03 | 416514.78 |
固定资产清理 | 38 | 0 | 0 | ||||
固定资产合计 | 40 | 2091.49 | 1214.65 | ||||
无形资产: | |||||||
无形资产 | 41 | 0 | 0 | 净资产: | |||
非限定性净资产 | 101 | 9274059.87 | 9292523.67 | ||||
受托代理资产: | 限定性净资产 | 105 | 0 | 0 | |||
受托代理资产 | 51 | 0 | 0 | 净资产合计 | 110 | 9274059.87 | 9292523.67 |
资产总计 | 60 | 9622991.90 | 9709038.45 |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 120 | 9622991.90 | 9709038.45 |
(二)业务活动表
编制单位: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 2022年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行次 | 上年数 | 本年累计数 | ||||
非限定性 | 限定性 | 合计 | 非限定性 | 限定性 | 合计 | ||
一、收 入 | |||||||
其中:捐赠收入 | 1 | 1498218.42 | 0 | 1498218.42 | 800200.00 | 0 | 800200.00 |
会费收入 | 2 | 0 | 0 | 0.00 | 0 | 0 | 0.00 |
提供服务收入 | 3 | 0 | 0 | 0.00 | 0 | 0 | 0.00 |
商品销售收入 | 4 | 0 | 0 | 0.00 | 0 | 0 | 0.00 |
政府补助收入 | 5 | 208.12 | 0 | 208.12 | 0 | 0 | 0.00 |
投资收益 | 6 | 0 | 0 | 0.00 | 352000 | 0 | 352000.00 |
其他收入 | 9 | 1046.18 | 0 | 1046.18 | 586.25 | 0 | 586.25 |
收入合计 | 11 | 1499472.72 | 0.00 | 1499472.72 | 1152786.25 | 0.00 | 1152786.25 |
二、费 用 | |||||||
(一)业务活动成本 | 12 | 683586.69 | 0 | 683586.69 | 1098104.83 | 0 | 1098104.83 |
(二)管理费用 | 21 | 10300.00 | 0 | 10300.00 | 36217.62 | 0 | 36217.62 |
(三)筹资费用 | 24 | 0 | 0 | 0.00 | 0 | 0 | 0.00 |
(四)其他费用 | 28 | 0 | 0 | 0.00 | 0 | 0 | 0.00 |
费用合计 | 35 | 693886.69 | 0.00 | 693886.69 | 1134322.45 | 0.00 | 1134322.45 |
三、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 40 | 0 | 0 | 0.00 | 0 | 0 | 0.00 |
四、净资产变动额(若为净资产减少额,以“-”号填列) | 45 | 0 | 0 | 0.00 | 0 | 0 | 0.00 |
说明:银行存款利息计入其他收入,业务活动成本包括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三)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行次 | 金 额 |
一、业务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接受捐赠收到的现金 | 1 | 300200.00 |
收取会费收到的现金 | 2 | 0 |
提供服务收到的现金 | 3 | 0 |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 4 | 0 |
政府补助收到的现金 | 5 | 0 |
收到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 | 8 | 588 |
现金流入小计 | 13 | 300788.00 |
提供捐赠或者资助支付的现金 | 14 | 201577.25 |
支付给员工以及为员工支付的现金 | 15 | 130977.90 |
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支付的现金 | 16 | 24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 | 209309.46 |
现金流出小计 | 23 | 565864.61 |
业务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 | -265076.6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25 | 0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26 | 4400000 |
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收回的现金 | 27 | 352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 | 0 |
现金流入小计 | 34 | 4752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35 | 0 |
对外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36 | 44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 | 0 |
现金流出小计 | 43 | 44000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 | 352000.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45 | 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 | 0 |
现金流入小计 | 50 | 0.00 |
偿还借款所支付的现金 | 51 | 0 |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52 | 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 | 0 |
现金流出小计 | 58 | 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 | 0.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 60 | 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1 | 86923.39 |
五、接受监督管理的情况
(一)年检年报情况: | ||||
年度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检查结论 | 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 | 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 | 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 | 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 |
(检查结论应填写:“尚未成立”、“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未按规定申报”、“未出结论”,“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履行了上年度报告义务”)
(二)评估情况: | |
A、尚未参加评估 B、评估等级有效期已过 | |
C、已通过社会组织评估,评估等级为3A,有效期自2020年至2025年。 |
(三)行政处罚情况: | ||||
本基金是否受到过行政处罚?□ 是 ☑ 否 | ||||
如选“是”,请填写下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种类 |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 行政处罚时间 | 违法行为 |
1 |
(四)信用信息情况: | ||||
本基金是否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是 ☑ 否 | ||||
如选“是”,请填写下表: | ||||
序号 | 列入时间 | 列入事由 | 移出时间 | 移出事由 |
1 |
(五)整改情况: |
登记管理机关在2017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工作中是否向本基金会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或改进建议书?□ 是 ☑ 否 |
如选“是”,请详细说明针对责令整改通知书或改进建议书中提出的问题都采取了哪些整改措施: |
六、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情况
(一)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
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信息公开义务 ⊙ 是 〇 否 | ||
序号 | 信息公开内容 | 是否已在统一信息平台(慈善中国)公开 |
1 | (1)章程 | 公示:⊙ 是 〇 否 |
2 | (2)理事、监事 | 公示:⊙ 是 〇 否 |
3 | (3)重要关联方 | 公示:⊙ 是 〇 否 |
4 | (4)内部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 | 公示:⊙ 是 〇 否 |
5 | (5)上一年年度工作报告全文 | 公示:⊙ 是 〇 否 |
6 | (6)公益慈善项目信息 | 公示:⊙ 是 〇 否 |
7 | (7)慈善信托信息 | 公示:⊙ 是 〇 否 |
8 | (8)重大资产变动情况、重大投资情况 | 公示:⊙ 是 〇 否 |
9 | (9)重大交易或者资金往来情况 | 公示:⊙ 是 〇 否 |
10 | (10)关联交易情况 | 公示:⊙ 是 〇 否 |
备注:公益慈善项目信息包括:公益慈善项目内容、实施地域、受益人群、公益慈善项目收入、支出情况、公益慈善项目剩余财产处理情况。
七、监事意见(签名由本人手签)
监事:彭俐忠 |
意见: 监事意见 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于2022年8月22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办公室圆满完成了换届工作。本人连任第二届理事会监事。本人自担任监事以来,始终按照协会《章程》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监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察督促职能,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对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的各项活动开展决议、财务状况及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2022年共召开了三次理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认真审阅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督促理事会以及常设办公机构履行《章程》确定的职责,并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发挥了监事应有的作用。 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运作项目和所开展活动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符合《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理事会所有表决事项均有效。 监事对基金会的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监督,认为基金会目前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无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按照《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章程》、《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 监事对基金会捐赠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核查,认为:基金会严格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非公募基金会不接受社会募捐,一般使用项目基金的利息或捐赠人限定性项目捐赠的资金开展活动,符合《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章程》有关规定,监事对捐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基金会利益的行为。 北京枫林公益基金会监事对秘书处202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及财务报告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基金会现有的内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民政局基金会管理处的要求,符合当前基金会实际情况需要,在管理中也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在基金会运行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基金会本届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基金会内部管控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建议进一步梳理历年项目清单,分析总结,以大幅提升今后项目运行效率。 监事签名:彭俐忠 日期:2023.03.01 |
签名: 彭俐忠 |
日期: 2023-03-02 |
八、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名称: | |
审查意见: | |
结论: | |
(印鉴) |